GJB 2733-1996 水雷预置器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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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IE/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涯,FL 1350 GJB 2733-96,水雷预置器规范,Specification for mine preset device,1996-10-03 发布1997-05-01 实施,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批准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,水雷预置器规范,Specification for mine preset device GJB 2733-96,1范围,1.1 主题内容,本规范规定了水雷预置器的基本要求、质量保证及交货准备,1.2 适用范围,本规范适用于水雷预置器(以下简称预置器)的研制、生产、验收和使用,2引用文件,GB4879-85 防锈包装,GB5048 - 85 防潮包装,GB5199.1-85 信息交换用汉字15 x 16点阵字模集,GB5199.2-85 信息交换用汉字15 X16点阵字模数据集,GJB172-86 水雷验收规则,GJB290-87 战略导弹仪器包装,GJB899-90 可靠性鉴定与验收试验,GJB1764 - 93 军用木箱通用规范,GJB1765 - 93 军用物资包装标志,GJB1819-93 水雷通用规范,GJB 2072-94 维修性试验与评定,3要求,3.1合格签定,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,3.2 可靠性,预制器的可靠性指标为:平均故障间隔时间(MTBF)不小于5000h,订购方应向承制方提出可靠性指标定性、定量要求,并纳入合同或任务书中,3.3 材料,应优先选用满足预置器要求的符合国家标准、国家军用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材料,3.4 设计和结构,3.4.1 预置器具有自检功能,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1996-10-03发布1996-05-01 实施,1,GJB 2733-96,3.4.2 预置器能存储水雷程序,并能与水雷或自动检查仪通讯,3.4.3 应采用微处理器和可重编程序设计,以便预置器适用新的要求,3.4.4 各部件应采用模块化结构形式,相对应软件采用子程序设计方法,3.4.5 预置器是由微处理器装置、输入设备、输出设备、存储器装置、电源、箱体及电缆等构,成,3.5 维修性,应在预置器研制任务书或合同中提出维修性的要求。维修性参数平均修复时间(MTTR),应不大于30mino,3.6 性能特性,3.6.1 朝置程序参数准确性,预置器应能正确接收来自仓库自动检查仪的程序及参数,并能准确地向水雷预置相应的,程序及参数,3.6.2 存储特性,翦置器失电后能可靠保持水雷程序,满足部队战斗训练使用要求,最小存储容量不小于8,xi28kBitx8o,3.6.3 汉字显示,预置器的人机界面采用汉字显示,汉字符合GB5199.1-GB5199.2的规定,3.6.4 电池组容量,预置器选用的电池组容量,应能使水雷颈置器连续工作12h以上,3.6.5 串行接口,预置器的串行接口采用计算机通用串行接口,3.6.6 并行接口,预置器的并行接口采用计算机通用并行接口,3.6.7 夜间操作,预置器应自备光源,便于夜间操作,3.7 环境要求,3.7.1 低温,预置器经过温度不高于-20V的低温环境后,应满足其技术性能要求,3.7.2 高温,预置器经过温度60V的高温环境后,应满足其技术性能要求,3.7.3 湿热,颈置器经过温度为40c,相对湿度为93%的湿热环境后,应满足其技术性能要求,3.7.4 碰撞,预置器在经过加速度为100皿^,重复频率为60 ~80r/min的碰撞环境后,应满足其技术,性能要求,3.8 零部件详细要求,3.8.1 键盘,2,GJB 2733-96,表面应具有一定的防淋和防腐蚀能力,按键寿命大于1000次,3.8.2 显示器,应选用图形式平板显示器,并尽可能带有背光源,3.8.3 电池盒,电池盒结构应便于更换电池,并设计有相应的保险措施,3.8.4 箱体 ,箱体应采用重量轻、强度高的材料制造,尽量使其体积小,携带方便,3.9 电磁兼容性,预置器的电磁兼容性由产品规范规定,3.10 尺寸和直立,预置器的外形最大尺寸为360mm x 270mm X 380mm,预置器重量应不大于lOkgo,3.11 表面状况,预置器表面状况应符合GJB1819中第3.17条的要求,3.12 产品标志,预置器的标志应符合GJB1819中第3.18条的要求,4质*保证规定,4.1 检验责任,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外,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所规定的所有检验。必要时,订购,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规范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验,4.1.1 合格责任,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,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。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,承制,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,品,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,4.2 检验分类,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:,a.鉴定检验(定型检验);,b.质量一致性检验,4.3 检验条件,除另有规定外,各项检验应在如下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:,温 度15.351;,相对湿度20%-80%;,气 压检验场所的气压,4.4 鉴定检验,4.4.1 检验数量,3,GJB 2733-96,表1鉴定检验项目表,鉴定检验样品数量为3~5台,4.4.2检验项目,鉴定检验的项目按表1,序号检验或试验项目要求的章条号检验方法的章条号,1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, 3.2 4.7.1,2 平均修复时间3.5 4.7.4,3 预置程序参数准确性3.6.1 4.7.6.1,4 存储特性3.6.2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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